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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16:02:05     阅读量:6630

(招标编号:JHCG2025-071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 15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取一家医用氧气、氩气定点供应商,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明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以下资质证书(证书的生产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1)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2)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运输车辆具有由交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2 类 2 项)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2 类 2 项)及委托协议。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还须具有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注:

1)截至开标当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辽宁)”网站、“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3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招标工作,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发送标题为“请提供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报名表”的邮件,代理机构回复报名表后下载并填写后和: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和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原件;(3)所投产品制造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4)所投产品制造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6)运输车辆具有由交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2 类 2 项)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2 类 2 项)及委托协议。(7)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

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 PDF 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XX 项目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代理机构将对投标单位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投标人后果自负。3.各投标人报名材料经审核无误并确认登记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回复,包括文件费支付账号等信息,招标文件费(售价为:300 元/套,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 31 号科技创新大厦 8 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 31 号科技创新大厦 8 楼)。

七、其他

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保持合同的连续性,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不变,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工作考核,考核评价结果良好者,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中标结果续签合同,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二年,需一年一签]。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

九、联系方式

人: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江路 935 号

人:江女士

话:0411-84651329

电子邮件:dljinhua@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 31 号科技创新大厦 801 室

人: 刘永维 孙波

话: 0411-88156193

电子邮件: dljinhu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