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口腔医院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设备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口腔医院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大连市口腔医院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
四、采购预算:预算控制金额:3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外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三)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
(四)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承诺书(详细内容见附件4);
(五)资格证明文件(详细内容见附件5);
注:以上文件均应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七、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总合同款,6个月后支付50%的总合同款
八、大连市口腔医院安防监控系统维护设备清单:
序号 | 维保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前端摄像机 | 点 | 280 |
2 | 硬盘录像机 | 台 | 12 |
3 | 平台软件 | 套 | 1 |
4 | 解码器 | 台 | 1 |
5 | 监视器 | 台 | 7 |
6 | 操作服务器 | 台 | 1 |
7 | 变压器 | 台 | 280 |
8 | 线路 | 点 | 280 |
| 合计 |
|
|
九、服务时间和地点:
服务地点:大连市口腔医院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次合同。
十、报价文件签署及密封:
报价采购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后密封送达。
十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一)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品种商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有效报价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二、成交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服务商。
(二)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服务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商。
十三、询价程序:
采购人依法组建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询价小组。每一供应商只允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交涉。询价小组就报价、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供货期、合同组成等方面分别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并推荐成交候选服务商。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情况,最终确定成交服务商。
十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要求:
1、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出现设备损坏,当时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替代设备,并保证在 3-5 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若因设备硬件问题不能立即解决,需要在24小时内制定出维修方案并及时将方案书面递交甲方。
2、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乙方承诺保修一年,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五、成交通知: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服务商。
(二)在“成交通知”发出之前,参加询价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六、合同组成:由维修服务合同及询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组成。
十七、询价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市口腔医院556室领取。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以上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3:30整(北京时间),大连市口腔医院C座554会议室。
十九、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0日(北京时间)13:30整,
地点:大连市口腔医院C座554会议室。
二十、注意事项:
(一)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不得更改;
(二)成交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将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采购人:大连市口腔医院
电 话:(0411)84651445
传 真:(0411)84622168
联系人:唐先生
邮政编码:1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