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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用气体定点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15:11:02     阅读量:1006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采购人”系指大连市口腔医院。

2“供应商”系指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大连市口腔医院为所需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项目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名称: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用气体定点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

医用氧气,氩气

三、采购预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需法人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注:截至询价当日在询价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品货物)特种设备出租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资质(详细内容见附件3)。

注:以上文件均应一式3份。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对当月发生的数量、货款进行确认。

2)货款:乙方根据甲方当月用气量在每月月末开具发票,甲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足额支付。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全额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报价单编制说明:

(1)报价单要注明单价

(2)报价应为将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此价格不能改变,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八、服务期限和地点:

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次合同。

九、报价文件签署及密封:

报价采购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后密封送达。

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品种商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有效报价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一、成交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二)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询价程序:

采购人依法组建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询价小组。每一供应商只允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交涉。询价小组就报价、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供货期、合同组成等方面分别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情况,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三、成交通知:

()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通知”发出之前,参加询价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四、合同文件组成: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详细内容见附件3)。

注:以上文件均应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十五、询价采购文件取得的时间及地点:

2024411日起至2024415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市口腔医院C556室领取。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以上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函必须于202441613:30前送达大连市口腔医院C556室或邮寄至大连市沙河口区长江路935C556  肖宇收  13124111061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411-84651329

、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416(北京时间)1330 

地点:大连市口腔医院C554会议室。

注意事项:

(一)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不得更改;

(二)成交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将及时给予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