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员招收及录取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06-12 16:06:40     阅读量:16311

一、培训学员招收方式:
(一)基地将年度招生计划于前一年12月底前报省毕教委,由省毕教委进行统一公布,根据公布结果招收学员。
(二)医院应依据核定的培训规模,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培训学员。
二、招收录取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按要求自愿填写《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并提供必要材料,报送培训基地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社会人”的报名表须由人事档案所在机构盖章后报送;“单位人”的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
基地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住院医师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招收条件的人员信息汇总后报送省毕教委核准。
(二)、学员录取
基地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基地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面试环节。所报志愿未录取的“单位人”可由省毕教委调剂录取。
(三)、注册及备案
基地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招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应在9月30日以前将招收录取信息汇总后报送省毕教委注册,未经注册者,不得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省毕教委于当年10月30日前报卫生部毕教委注册。
(四)、录取结果
基地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注册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录取人员。省毕教委将培训基地录取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培训协议签订
“社会人”学员:培训基地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培训协议,以及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单位人”学员:由培训基地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与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选送单位也要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确保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回到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