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支撑

大连市口腔医院表彰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09-05-07 16:15:25     阅读量:19775

为贯彻科技兴院方针,增强全院职工科技意识,调动发挥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全体职工结合本职工作,钻研业务,进行科学研究,积极引进新技术、新疗法,同时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提高团队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一、 科研奖励(见附件)
二、 各类荣誉奖励
荣誉级别 奖金标准
国家级 政府奖 10000元
部门奖 5000元
省级 政府奖 3000元
部门奖 2000元
市级 政府奖 1000元
部门奖 800元
局级、区级 综合评比 500元
单项标兵 400元
市级新闻媒体点名表扬 500元
注:如有文件规定奖励标准的以文件为准,集体奖励按个人奖励标准的2至3倍奖励。


三、各类比赛奖励
比赛级别 奖金标准
全国比赛一等奖 3000元
全国比赛二等奖 2000元
全国比赛三等奖 1000元
省级比赛一等奖 2000元
省级比赛二等奖 1000元
省级比赛三等奖 500元
市级比赛一等奖 1000元
市级比赛二等奖 500元
市级比赛三等奖 200元


三、 教学奖励
项目 奖金标准
精品课程/教案 500元
优秀教师(本科教学) 200元
优秀代教(临床、技工室) 200元




四、 医疗奖励
项目 奖金标准

全年无投诉奖 5000
门诊量增幅最大奖 5000
特别贡献奖 5000
双效益贡献奖 5000

门诊量最多奖 1000
特别贡献奖 1000
优秀服务标兵奖 1000
                                              











附件: 
大连市口腔医院科研奖励办法

科研奖励工作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并完成,原则每年集中奖励一次,并将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职称晋升及岗位聘任的参考依据。
第一条  科技奖项
1.科研课题立项奖     2. 科研课题完成奖
3.会议交流论文奖     4.论文著作奖  
5.科技成果奖         6.发明奖、技术创新奖、新技术引进奖  
7.继续教育项目奖       8.重点科室奖
第二条  奖金发给课题负责人或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或第一获奖人,由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作者按贡献大小不同合理分配给参与研究者,不搞平均分配。
第三条  科研课题立项奖
凡列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科研立项课题,均可获得科研课题立项奖。奖励办法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立项课题设计申请表原件,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奖励。 
立项课题级别 奖金标准
国家级立项课题 10,000元
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立项课题 5,000元
省科技计划立项课题 3,000元
省卫生厅立项课题 2,500元
市科技局立项课题 2,000元
市卫生局立项课题 1,000元
横向联合科研立项课题 提取课题经费5~10%做为奖金。

第四条  科研课题完成奖
    凡获得立项奖的科研课题,按计划(合同书)完成后(如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批准时限为准)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结题报告,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可获得科研课题完成奖。
完成立项课题级别 奖金标准
国家级立项课题 10,000元
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立项课题 5,000元
省科技计划立项课题 3,000元
省卫生厅立项课题 2,500元
市科技局立项课题 2,000元
市卫生局立项课题 1,